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
一、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
1.债务人失踪后,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2.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讨回债务,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
可以,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
2.债务转让中,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
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提醒您,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莎车县位于新疆西南边陲、昆仑山北麓,帕米尔高原南面,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和布古里沙漠之间的叶尔羌河冲积扇平原中上游。南与泽普、叶城相接,西靠英吉沙县和阿克淘县,东与麦盖提县相连,西北与岳普湖县、疏勒县为邻,西南与塔什库尔干县接壤。地处叶尔羌河冲积扇平原中上游地带,地势由西向东倾斜。行政区域南北长190公里,东西宽56公里。平均海拔1231.2米,山地占39.18%,平原占60.82%,耕地面积126万亩。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有得天独厚的光热水土资源,四季分明,气候干燥,日照长,水份蒸发量大。年无霜期220天左右,年平均气温12.3℃,年日照时数2965小时,年平均降水量56.6毫米,无霜期192天,昼夜温差大,能满足农作物一年两至三熟的热量要求。有种植棉花、小麦、玉米、巴旦木、玫瑰花、甜瓜、石榴、葡萄、杏等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区位优势。